▆ 节约用水、依法用水 ▆ 自觉节水、人人有责
根据《深圳经济特区城市供水用水条例》的有关规定: ▆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损坏、擅自改装、拆除或迁移城市供水设施。
▆ 盗用或转供城市供水的,须补交水费,并处以水费五倍的罚款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▆ 非法使用消防用水的,按其实际的性质和用水量补交水费,并处以水费三倍的罚款。